3月6日上午,在无锡中院、无锡市妇联和梁溪法院联合召开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上,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通报了无锡法院近年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判工作情况。
近年来,无锡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夯实维权阵地,创新工作机制,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形成了一批具有无锡特色的审判工作经验与机制,多项工作被中央级媒体广泛报道。无锡中院、江阴法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阴、宜兴、梁溪三家法院先后被共青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两名干警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一、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力度
妥善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依法惩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社会调查、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跟踪帮教等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帮助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妥善审理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依法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家事案件6349件,其中,调解3451件、撤诉1052件,调撤率达到70.92%。
提升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对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大力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市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61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了一道“隔离墙”。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全覆盖专业化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制定《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指南》,落实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单独考核,着力提升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健全教育帮扶,不断增强司法功能的温度
凝聚权益保护的工作合力。联合市民政、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在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沟通、协调、配合。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和情感治愈,与市妇联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推动构建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工作机制。锡山法院联合区民政局,建立健全“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的“事实孤儿”救助闭环。
以家庭教育促进法治保护。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13家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9份,采用联合指导、委托指导、直接指导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5次,取得较好社会效果。联合市妇联等单位共同拍摄《依法育儿,是家事更是国事》电视访谈节目,录制“普法e课堂”法治教育课程,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良好氛围。联合市关工委、教育局共同建立“无锡市青年少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未成年人提供贴近实践的法治教育活动。
刑罚与教育并举保护未成年人。坚持以“重挽救、求效果”“少剥夺、多给予”“广延伸、重拓展”的“三理念”指引,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创设青少年保护工作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实施心理疏导机制,注重对涉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人走出阴霾、重塑自我、健康成长。推广判后回访、定期回访制度,全面了解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并适时提供相关心理辅导和物质资助。
三、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审判改革的深度
建立专门法庭突出品牌特色。目前全市法院设有一家专门的家事审判庭(梁溪法院少年家事庭),一家专门的家事法庭(新吴法院旺庄法庭)。梁溪法院签发了全国第一份“人身保护令”,探索的经验做法被吸收为《反家暴法》的立法内容,并入选最高法院全国9家涉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法院。新吴法院根据家事审判特点成立旺庄家事法庭,创立“大玫法官工作室”,“大玫法官说家事”普法宣传栏目得到人民网、央视今日说法、《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官方媒体关注转发,深受业内外人士喜爱。
推行繁简分流速裁机制。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侵权案件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非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诉讼便利,优先立案和审理,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诉讼指导,对法律知识欠缺的妇女儿童适时进行法律释明,最大程度保证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全面推行婚姻家事案件“要素式”审理,强化家事案件的权利释明、举证释明及事实查明,切实维护实体公正。
持续做实做强“三台一金”。优化家事案件调解平台、家事陪审平台,扩宽财产查询平台范围,做大做实反家暴纠纷救助金,实施“离婚后困难妇女帮扶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宜兴法院与宜兴市妇联签署《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辟完善涉及人身权益诉讼的绿色通道,成立专业家事调解工作室,组建法律咨询志愿服务队;融合“法官进网格”和“家事调解工作室”,共同促进家事纠纷基层预防化解能力;建立健全信访互动机制,就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案件,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或提出司法建议,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创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均有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为贯彻落实这一制度,便利高效地审理离婚纠纷,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防止并遏制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无锡中院制定了《关于在离婚诉讼中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规定》,该规定包括了适用条件、申报要求、时间内容、法律后果等内容,并附有《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保证书》《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样式。
今后,无锡法院将严格按照“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理念,创新和改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更有力度、温度、深度的司法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与我们一起,继续关心和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