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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悬赏执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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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2 16:52:31 打印 字号: | |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最大程度遏制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逃避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开展悬赏执行的通告如下:


1.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2.执行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的,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容;


3.悬赏公告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执行法院应当准许;


4.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执行法院应当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5.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执行法院应当严格保密


6.无锡两级法院已全面实施悬赏执行措施,鼓励和支持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发布悬赏公告等方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在此郑重劝诫和告诫被执行人,切莫存有侥幸心理,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否则必将付出更多经济、信用成本乃至付出人身自由代价。同时,也请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寻找被执行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和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执行法院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


附:无锡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0510-82226888

江阴市人民法院:0510-86849613

宜兴市人民法院:0510-87963110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0510-81110110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0510-88225858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0510-83592139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0510-85611269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0510-68882022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