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无锡中院举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5月以来无锡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2021-2022年无锡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无锡中院刑一(少年)庭庭长韩锋、一级法官徐海宏出席发布会,宣传处处长李思红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部署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等荣誉称号,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先进个人,1篇论文获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论文评选活动二等奖,1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录用,5个案例先后入选江苏法院少年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1年5月24日,全市两级法院少年案件审判机构集中揭牌,开启了少年审判工作新篇章。
一是司法保护有强度。坚持双向保护,做到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与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并重,两年来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6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89人,未成年人犯罪数呈稳步下降趋势;对于杀害、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49件,惩处罪犯284人,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为35.9%,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并单独或者会同其他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10件,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坚持特殊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跟踪帮教等特色机制,开展社会调查84次,对186名未成年罪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帮助9名未成年罪犯重返社会。坚持全面保护,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等权益的民事案件1068件,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禁止1名犯罪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筑起防止再次侵害未成年人的“隔离墙”;对实施性侵害、出卖未成年子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不具备抚养能力条件的6名监护人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被监护人原则重新指定监护人。
二是延伸职能有广度。市中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13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3份,单独或者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0余次。针对少年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共向互联网企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3份;滨湖法院发现某社交软件在内容推送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容易成为罪犯诱骗、要挟未成年女性的工具,遂向某信息技术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该公司及时整改回复。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对涉案未成年人及时规范开展心理疏导35次,惠山法院聘任心理辅导老师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建立“嵌入式心理辅导”长效机制;梁溪法院聘请心理咨询师与未成年罪犯进行“一对一”深度交流,帮助他们明确目标、重返社会。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市中院将少年审判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构建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工作机制。惠山法院成立驻惠山中专“法官驿站+蕙菁·校园行”教育基地,强化院校共建。
三是综合治理有深度。加强救助帮扶,惠山法院、江阴法院向6名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108000元;江阴法院协调公安机关为“黑户”未成年被害人办理户籍登记,帮助未成年人解决突出困难;宜兴法院与教育部门协商,帮助获刑人员的2名未成年人子女落实就读学校;锡山法院探索形成以“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为主要内容的救助“事实孤儿”工作经验,被《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导。加强普法宣传,全市法院先后有32名法官担任7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20余次、指导模拟法庭20场次、覆盖学生儿童7.86万余人;制作发布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7部,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师生好评;滨湖法院制作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片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锡山法院指导的2部校园情景剧荣获省、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成果奖项;录制电视访谈节目和法治教育课程,在教育电视台和校园网站播放,受众数超5万人次;市中院联合教育局共建“无锡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旁听开庭、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法治教育。
四是专业建设有力度。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在中院刑一庭和6家基层法院刑庭加挂“少年案件审判庭”牌子,实现组织领导机构、少年案件综合审判机构全覆盖。市中院先后制定《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指南》《全市基层法院单独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和综合考核,推动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稳步开展。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各项要求,坚持把少年审判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专业化发展为方向,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少年审判队伍建设为支撑,全面推动少年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