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无锡中院出台《全市法院持续提升“办理破产”指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以下简称《2023“办理破产”行动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点围绕“办理破产”两大方面指标制定评价内容,推出了18项具体工作举措,着力提升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协同化、专业化水平,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内容
1.细化评分标准,强化破产节点考核。重点围绕两大方面指标列明评价内容:一是破产案件受理审理指标。二是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指标。将两大方面指标进一步细化为具体考评项,考察范围更加全面。
2.坚持多管齐下,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重点采取五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破产立案登记制。二是深化推进执破融合工作。三是完善快速审理机制。四是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五是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坚持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强化破产审判全流程管理,以效率促公正。
3.加大挽救力度,发挥破产重整优势。着重升级四项工作:一是优化重整案件识别标准。二是加大对困境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力度。三是支持破产企业继续经营、整体转让。四是健全破产预重整、预和解工作规则。
4.推动试点创新,打造破产审判品牌。重点提升四个方面:一是深入推进类个人破产试点,挽救“诚实而不幸”的个人。二是开展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破产工作,畅通市场退出渠道。三是在努力实现重大破产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四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对管理人的指导监督。
5.深化“府院联动”,加强破产平台建设。重点完善四方面机制:一是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二是强化企业破产处置平台、机制建设。三是继续完善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子机制。四是持续提升企业破产经费保障力度。
二、主要特点
1.量化考核项目,推动精准评估。对标 “办理破产”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评价标准,精准发力,以清单方式列明量化指标和工作要求,更利于破产工作的定期推进和动态反馈。
2.突出工作重点,理论指导实践。针对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的考核要求,重点从重整识别、小微企业挽救、清算式重整、预重整等方面作了指导性规定。结合中院组织开展预重整工作调研和管理人破产重整实务培训,实现理论指导与实务培训的有机结合。
3.注重条线协调,推动执破融合。强化立案、审判、执行、破产一体协调机制,加强各环节间的衔接配合,深化推进执破融合工作,充分发挥执行资产查控、破产财产一体化处置概括性清偿等各自优势。
4.注重府院联动,完善机制建设。强调要协助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召集人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或个案协调会,争取党委政府在具体破产案件处置工作中提供支持,在共同解决问题中推动协调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要求推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搭建企业破产处置平台,加大对企业破产处置机制建设的支持力度。
5.注重创新推广,打造示范典型。强调在“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中,要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协同化工作思路,注重推广运用和培优,为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丰富无锡样本和经验。要求在精心审理重大破产案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打造破产审判无锡品牌,培育更多无锡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6.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强调全市法院要确立“一盘棋”思想,以提升“办理破产”指标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各级法院部门之间联动优势,强化数据分析和共享,定期监督、考察、通报,营造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