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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民法典】985博士摘掉“失信帽”,他说“未来还有很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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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7 13:29:37 打印 字号: | |

“陈先生,希望我们以后有机会合作。”半年前,陈刚被国内一家发动机公司看中,经过多轮面试以及筛选,陈刚成为唯一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候选人。然而,因为执行案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刚在最后一轮中落选,失去了原本极有可能的入职机会。

2006年,陈刚以技术人员身份入职无锡锡山某科技公司,从网络部主管开始,一步步成为了公司高管。2018年,科技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为求自救,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由于对公司未来前景看好,陈刚为公司的这笔借款进行了担保。然而,科技公司最终没能“缓过气”来,锡山法院于2019年下半年受理了科技公司的破产审查申请。最终科技公司破产重整成功,有了一次重生的机会。但因重整案件存在清偿比例的情况,银行的3000万元债权仅部分受偿,陈刚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被银行起诉要求承担剩余债务的还款责任。在强制执行阶段,陈刚名下存款、车辆、不动产均都法院处置,连科技公司破产重整分配的17万元工资也用于“还债”。此外,陈刚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刚拥有的多项专利的相关证书。


陈刚是985高校博士,有着大型发动机的研发资历和技术背景,多次担任国内某科技行业协会委员,拥有多项专利。如果不是为科技公司的贷款做担保,他在求职路上本该一帆风顺。背负的债务还没偿还完毕、家有老小需要抚养,找工作又屡屡碰壁,陈刚既有专业在身无处施展的失意、又面临现实的生活窘境。能不能摘下失信被执行人的“帽子”,卸下求职的桎梏?

不久后,锡山法院失信治理专员、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李凯凯收到了陈刚的申请,请求法院屏蔽他的失信信息。李凯凯在审核中发现,陈刚名下财产在执行阶段已全部处置完毕,经过两次线上查控没有发现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申请人银行也未提供财产线索,据此认定陈刚申请解除失信符合法律规定。

“解除失信是为了让你有能力保障生活、履行债务,因此,你必须做到几点。”解除失信前,李凯凯对陈刚进行了义务告知。根据规定,陈刚每半年应如实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他将被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并再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月14日,锡山法院为陈刚屏蔽了失信信息,银行也没有提出异议。“我将如实申报,积极履行剩余债务。我感觉,未来还有很多机会。”陈刚说。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锡山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