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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路童行”是宜兴法院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推出的工作品牌,旨在通过丰富的司法服务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宜兴法院结合审判执行中的典型案例,根据在校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改编集,于2023年9月推出六期“宜路童行”之“小法槌”普法课堂系列小视频:《安全头盔,你戴了吗?》《楼道里的玩具》《我的压岁钱我做主》《门票风波》《爱它就请牵着它》《禁止电捕鱼》。通过孩子们的纯真演绎,宣讲与孩子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小知识,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上述视频由宜兴市葫芦兄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拍摄,剧中人物均系化名。
现分期推出短视频剧本(共六集,含链接),以飨广大网友。
第一集 安全头盔 你戴了吗?
果果:阳阳,你的脸怎么受伤了呀?
阳阳:上个礼拜奶奶开电动自行车带我去超市玩,到了八佰伴左转弯的时候,和对面开过来的一辆小汽车来了个天体大相撞,我摔下来受伤了。
果果:真危险。你这伤还挺严重呢,对方驾驶员要陪好多钱吧?
阳阳:只陪了一大半。
果果:为什么呀?
阳阳:法官叔叔说了,我还不满6周岁,我奶奶开电动自行车带我,没有安装安全座椅,也没有给我戴安全头盔,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所以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果果:哦,原来如此。那我得赶紧回去告诉妈妈,让她给我们家的电动自行车也装上安全座椅。
字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IWdwwudB22hExAHoA9_j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