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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十大案例 | (十)有钱买彩票却“无钱”还债务 构成拒执罪被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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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20 11:10:00 打印 字号: | |

案例十


有钱买彩票却“无钱”还债务 构成拒执罪被依法判刑

——汤某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基本案情】

宜兴法院(2020)苏0282民初11286 号民事判决确认汤某霞、徐某某、江苏某公司偿还徐某人民币642.9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汤某霞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4月26日,宜兴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并向汤某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宜兴法院查明汤某霞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1年6月22日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9月13日,汤某霞因拒不申报财产被宜兴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

法院后经进一步查明,判决生效后,汤某霞通过某卡公司账户向其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152930元,向其持有并实际使用的宋某华(某卡公司前员工)银行账户转账235800元,上述钱款部分被用于汤某霞家庭生活及个人消费。

另查明,2021年4月24日至2024年3月间,汤某霞经常出入于各彩票售卖场所,使用微信支付购买彩票款高达16万余元,却始终没有履行过还款义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兑现。


掌握上述情况后,宜兴法院执行局向宜兴市公安局移送了汤某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线索。2024年3月20日,汤某霞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被宜兴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于2024年4月4日被宜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0月31日,宜兴检察院向宜兴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中,被告人汤某霞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归还部分欠款,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综合其情节,宜兴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汤某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对于法院的生效裁判,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除了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执行人汤某霞为规避法院执行,在明知自己有未结执行案件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账户来往资金,进行大额生活消费转账,购买彩票花费16万余元,明显超出生活必要支出,其行为致使生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执行人能如实交代,并归还部分欠款,故依法从轻处罚。

该案判决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利,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尊重生效裁判、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