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报》2025年10月26日 第4版
江苏江阴:“一书一表”贴出来,物业纠纷降下来
本报记者 郑卫平 本报通讯员 卢凤
白露时节悄然而至,天空显得很澄澈。迎着凉爽的晨风,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周庄人民法庭庭长陈教智和江阴市云亭街道司法所所长胡鹏并肩走进某小区。
陈教智再次看着小区公告栏内张贴的“一书一表”:《小区业主理性维权倡议书》(以下简称“一书”)和《物业服务企业法治体检表》(以下简称“一表”),由于风吹日晒,粉红色的纸张有点褪色,但字迹依旧清晰。
“陈法官,又来啦!”几位居民笑着迎上来,“是来看我们‘维权宝典’的吗?”
陈教智笑问:“李阿姨,最近物业费纠纷还多吗?”
“少多啦!”李阿姨指着公告栏,“现在大家都按你们的‘一书一表’来办事,该找谁、怎么办,清清楚楚!”
“这‘一书’清晰列出了业主维权时最容易陷入的几大误区,倡议理性沟通、依法维权。”胡鹏说道,“当初你们制定‘一书’也费了不少功夫吧。”
“起草‘一书’时,我们梳理了大量的案例。”陈教智向胡鹏介绍道,“此前锦绣花园的一批物业纠纷基本上都在这些误区里面。”
胡鹏若有所思:“我记得,就是十几个业主集体拒缴物业费的那批案件。”
“对。”陈教智答道,思绪飘回两年前。当时,接到锦绣花园小区反映后,他带领团队成员到了小区。张老太提出楼下绿化养护不到位;老周抱怨电梯时常发生故障;何先生反映邻居装修影响他休息;李阿姨主张应由租客来交纳物业费,因为她与租客有交纳物业费的协议……
“那会儿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我就不交物业费’,物业又觉得‘收不上钱,更难办事’,双方陷入死循环。”陈教智回忆道。
为解开这些“疙瘩”,陈教智带领团队选择了“笨办法”:逐个击破,一
一拆解。他们联系社区,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一次次坐下来谈。最终,十几起纠纷有的达成调解协议,有的业主交纳物业费后,物业主动撤诉。也是从那时起,陈教智和同事们开始梳理同类案件,把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误区整理出来,又写下理性维权的步骤,才有了这“一书”。
与“一书”并排贴着的是“一表”。谈起“一表”,陈教智很感慨,物业纠纷光靠“判”不够,更要“防”。
胡鹏很认可,“一表”源于2024年那场巡回审判,他也全程参与了。
一年前,7名业主坚称小区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陈教智干脆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事发小区。陈教智带着双方当事人、陪审员们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从布满灰尘、灯光昏暗的地下车库,到指示灯失灵的消防栓前,再到垃圾清运不及时的堆放点,根据业主的诉求,实地逐一查看,现场测量记录,当场厘清责任。
“我当时也陪着一起勘测,我还记得你发现好几盏消防应急灯都不亮,质问物业经理时,物业经理当时脸就红了。”胡鹏回忆道。
“我们当场让物业负责人把问题一条一条记下来,限定一周内整改,后续还派专人跟进。”陈教智接着说:“就这么着,7个案子,通过这样一场‘现场办公’全部解决了。”
案件解决后,这份直指物业服务痛点、堵点的“一表”也就应运而生。法院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列出了公共设施维护、安保巡逻、消防管理、小区收入费用公示等常见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清单“自查自纠”,主动寻短板、补缺漏。
如今,这“一书一表”已成为江阴市周庄、云亭等镇街多个小区的“标配”。公告栏前,常能看到驻足细看的居民。
“以前跟物业闹矛盾,总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现在有了倡议书,有了纠纷,知道先找社区、再找法院,有理有据地去谈,这样解决得快。”一位业主说。
“确实如此。有了‘一书’,业主不再动不动就拒交物业费了;有了‘一表’,物业的好多工作不再是业主催着干、逼着干,而是主动干。现在,辖区里的物业纠纷同比减少了将近七成,成效确实明显。”胡鹏欣喜地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