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江阴市某小学拟组织学生参加十岁成长仪式活动,为此提供两套活动方案供班级家委会选择,其中一套活动方案包含基地真人CS活动项目,学生可自愿参加,费用为190元/人。后家委会选定该方案,并将活动费用收齐后转账至班主任,由班主任转给江苏某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艺培公司)。
2021年5月7日,学生小黄及其同学在班级老师陪同下到达某艺培公司的拓展训练基地,在此期间老师告知了安全注意事项及活动时间。到达基地后,由拓展训练基地的教官发放活动装备,将学生分组后参加真人CS活动。活动期间,小黄跨越两棵树中间横挂的一条长达1米多、高约40-50公分迷彩布时不慎摔倒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小黄认为,学校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者,未对活动场地进行排查,亦未对活动内容和流程进行审查,未尽到合理审慎义务;某艺培公司作为该场地的经营者,未排除其租赁场所设施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和风险提示义务,最终导致小黄受伤,故诉至江阴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江阴市某小学虽组织学生参与十岁成长仪式活动,但活动方案由家委会选定,校外拓展训练亦是自愿参加,该小学也安排老师陪同学生共同到训练基地,陪同期间已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在小黄受伤后亦及时送医就治,故江阴市某小学对于小黄受伤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某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作为真人CS项目的经营者,其经营服务的对象包含未成年人,应提前详尽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排除其场所设施的安全隐患,提供安全的竞技射击运动环境,避免参与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失。但某艺培公司在该场所内悬挂迷彩布,且未标注禁止跨越等风险提示标识,亦未提醒学生注意事项及危险警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某艺培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小黄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安全认知能力,在参加活动时应当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但是却自行跨越较高的迷彩布,其对于自身受伤也存在相应过错。故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酌定某艺培公司对小黄的损害结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点评
真人CS作为一种新型户外娱乐项目,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亦颇受青少年欢迎。但因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对抗性和风险性,游戏参与者受到伤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经营者在运营此类具有安全风险的活动场地时,尤其是面对未成年游戏参与者,应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积极履行安全保障和风险提示义务,并结合项目的特性和人员针对性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扎实勤勉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人身损害。同时,监护人也应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在娱乐项目选择上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特点,在参与游戏前对未成年人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和风险告知,督促未成年人遵守活动规则、场地安全准则。未成年人自己也应当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切勿为了追求刺激,盲目尝试高风险的游戏。
(编写人:江阴法院 张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