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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关于罪犯雷丽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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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6-30 10:51:15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雷丽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示

 

罪犯雷丽婷,女,1999年1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武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南省临武县楚江镇晓言塘村5组,住湖南省临武县楚江镇楚江村12组。2026年6月17日本院作出(2026)苏0281刑初926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雷丽婷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因雷丽婷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3日前向本院反映。

 

附件:暂予监外执行公示-雷丽婷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510-86849210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天平路1号江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来源:江阴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