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法院马山法庭辖区内的一农村调解室内人声鼎沸,2名法官与村民调员一同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法官与民调组织的共同努力,当事人王某、张某很快达成了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王某感慨道:“法院直接到村里来调解,我俚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纠纷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民调工作室。”
滨湖区人民法院以扎实推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司法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结合该区实情,不断强化人民法庭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为辖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审理好农村多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及时化解农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安定的社会秩序,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实效。不断探索和完善调解工作方法,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构建“三调联动”调解模式,积极推行“三点对接”调解机制。同时,该院为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形成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贯彻各项为民措施。积极落实各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引、举证指导等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审理方式上,建立诉讼联络点,就地开庭审判;还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利用巡回法庭巡回办案。在送达方式上,根据农村劳作的特点,选择在非上班时间加班加点进行送达,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例,运用墙报、宣传栏、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涉农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据悉,今年,该院2个人民法庭共立案1242件,审结975件,审结数、调解撤诉结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6%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