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0年江阴法院第三届“法律文化活动周”的重要组成部分,江阴法院“法院开放日”吸引了不少群众和媒体的关注。近年来,江阴法院以“法院开放日”为平台窗口,加强民意沟通,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的了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专门成立“法院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亲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组织、联络、协调工作,形成领导重视,职能部门策划、各部门协力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注重制度完善。出台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将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定为法院开放日,对活动时间、开放形式、开放场所、开放对象、参加方式、群众意见收集反馈等均作出详细规定,做到台帐齐全,有案可查,使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注重形式创新。紧密结合当前实际,除了传统的观摩评议庭审、参观法院审判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外,创新“法院开放日”的形式,每年确定一个开放日的主题,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群众参加活动。在市民公园开设法治文化长廊,在市民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爱心港湾”,进一步扩大法院开放的范围,丰富法院开放日的内涵。
四是注重媒体宣传。邀请各级媒体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借助媒体开展舆论宣传,推动和促进“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开展,扩大影响力,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联系相关媒体进行集中跟踪报道,从而形成特色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