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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价 亲情无价:江阴法官调解挽回七兄妹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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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忠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0-06-24 12:21:44 打印 字号: | |

 

 

“王法官,要不是你的耐心调解,我们七个兄弟姐妹也不会和好,今晚我在家宴请兄弟姐妹,想邀请您一起参加。”621日,当接到被告顾礼华的邀请电话,承办法官由衷地为顾家七兄妹感到高兴,在得知自己十几天的苦口婆心没有白费后,法官婉言谢绝了邀请,并送上了祝福。

 

 

提起顾家七兄妹的遗产继承官司,还得从他们已故的双亲开始说起。顾大爷生前有七个子女,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其中,小女儿是顾大爷和后妻所生。按农村习俗,女儿嫁出去不用准备婚房,但是儿子是用来防老的,所以得为儿子造婚房。由于长子顾忠华年轻时一直在新疆工作,结婚生子也都在新疆,所以顾大爷没有给老大置办家产。老二顾孝华结婚时,顾大爷为他造了间平房,而老三顾礼华则一直和老两口生活在祖屋里。1998年房管局在对农村房屋进行登记时,顾大爷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了最疼爱的老三顾礼华名下。因子女们觉得顾大爷偏心,所以七个子女成家后相互间很少往来。

 

 

十年前,老大顾忠华带着妻儿从新疆回到江阴生活,因顾大爷没有多余的房屋给老大,所以顾忠华只能白手起家,靠自己安家置业。2008年,顾家祖屋恰逢拆迁,顾礼华分到一大一小两套拆迁安置房,其中90平米的小房屋归顾大爷夫妇所有。因老两口习惯了和老三生活,于是由老三将90平米的房屋以34万元的价格进行了出售,钱也归老三所有,对此,老大顾忠华一直耿耿于怀。200812月,顾大爷因病去世,20098月,顾老太也相继离世,两位老人的丧葬费用都由经济宽裕的小女儿独自承担。

 

 

父母去世后,老大顾忠华始终心有不甘,觉得父亲的房屋理应有自己一份,即使房屋拆迁后已经被卖,自己也应得到三分之一的卖房款,于是找到弟弟顾礼华索要10万元。但是顾礼华则认为,父母俩几十年都由自己和妻子照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父亲的遗产理应由自己继承。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老大顾忠华将老三顾礼华告上法庭,要求老三返还应属于自己的一份财产。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此案属于继承纠纷,但原告顾忠华诉讼理由是返还财产,按理应驳回起诉,但考虑到让原告另行起诉将增加当事人诉累,于是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矛盾后,承办法官为原被告算了一笔账:按法律规定,那套90平米的房子,顾大爷和顾老太应各占45平米,因七个子女中,只有小女儿是顾老太所生,因此,顾老太的45平米应由小女儿继承,顾大爷的45平米则应由七个子女平分,如果真要按法律规定划分遗产,老大和老三都将得不偿失。针对此案,承办法官特地找到顾家另外五个兄妹,分别征求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小女儿的态度,在得知另外五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后,承办法官又从亲情入手,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

 

 

“房子有价,亲情无价,更何况你们俩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弟呢?如果你们能各自退步,官司之后,你们还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老三顾礼华补偿老大顾忠华5万元。

 

 

一场遗产纠纷官司,使原本素不往来的七兄妹重新开始联系,法官的努力,也最终挽回了七兄妹的亲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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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阴法院
责任编辑:wxfywc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