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党组书记、院长褚红军就法院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两项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两项法规制度的重要意义。两项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颁布实施的两项法规制度和2006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相比,不仅扩大了报告主体和内容的范围,而且完善了报告程序,明确了报告时间,规定了查阅部门。
二是精心组织两项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和落实。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学习贯彻这两项法规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学习,周密部署,积极推进,既把握具体内容,又掌握实质要求,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如实报告的自觉性。
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制度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身体力行,带头执行,模范执行;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这两项法规制度;要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法院要做到公正廉洁执法;要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切实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