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显现出的情绪化倾向明显、自我控制力差、逆反心理强等特点,从心理引导、疏导和矫治入手,发挥女法官细腻的职业特点和国家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无锡市锡山法院少年庭紧扣先期预防、犯罪矫治、延伸关爱三大环节开展“护蕊行动”,有的放矢地解决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做好“心灵导师”,引导其健康成长。2009年,全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1%,2010年上半年同比下降39%。
依托学校、社区、网络三平台做好“心灵导航”
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优势,与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进行互动,定期走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和主题班会。通过法官讲课、学生提问、学生上台当小老师等方式拉近与学生的距离,用易被未成年人接受的心理引导方式,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幸福感,提高应对挫折、危机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社区居委等组织协同开展“亲子活动”,利用儿童节、暑期等节假日组织未成年人及家长共同参加活动,引导家长运用正确、科学的方式实施家庭教育,教导未成年人如何通过语言沟通、肢体行为来掌握自我控制情绪的方法;在新浪网开通全省首家少年博客—“阳光*法治*空间”,通过在线交流、问题解答等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心理交流,做好“知心妈妈”。
依托审前评估、诉讼调解、亲情会见三环节做好“心理疏导”
完善审前评估机制,在专职部门出具评估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审前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发放调查表,从心理疏导切入,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打消顾虑,缓解判前紧张焦虑的心理;加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调解及侵财型案件的退赔工作,通过与被告人及其家长、亲戚的交谈,引导其从被害人的角度换位思考,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性,通过赔偿帮助被告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负罪心理;借助庭审平台,分析犯罪行为的法律定性、危害后果、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痛苦,以及因被告人失足给家庭造成的伤害,有针对性地选择最能使未成年人感动、折服和共鸣的情感“孵化点”,促使其认真反思。庭审结束后,安排一定时间让被告人和亲属进行交流和情感宣泄,用家人的关怀和温情减轻未成年犯的自责心理。
依托社区居委、关工团妇、重点企业三载体做好“心理过渡”
对于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积极加强与社区居委的沟通联系,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其心理起伏和思想动态。在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帮教基地”,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和监管措施,使未成年犯在稳定的岗位发挥一技之长,恢复对生活的信心和干事创业的勇气;对于在少管所服刑的未成年犯,会同关工委、团区委、妇联等组织机构,组织心理咨询师不定期前往进行帮教,一对一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做好心理过渡辅导,使他们在互动中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带着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完成重新社会化的过程,预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