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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让人民群众享便利 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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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甬钰、姚秋娟  发布时间:2010-09-19 08:25:0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15分钟不到,立案就一次完成了。”这是当事人高某滨湖法院办完一起道交案件立案手续后由衷的感慨。

像高某这样感受道交立案便捷的人还有很多。为了减少道交案件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今年3月以来,滨湖法院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摈弃条块分割的旧模式,对原本在民一庭和法庭均可立案的道交案件,采取统一立案、归口审理的模式,满足群众全方位、多环节的需求。该院在立案大厅设道交案件立案窗口,专人立案,考虑到大部分道交案件需要鉴定,而当事人对应提供哪些材料不明确,将鉴定所需材料标注清楚后张贴在立案窗口,方便对照。根据道交案件特点,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不需要答辩期或愿意速裁解决纠纷的,采取更加便捷的方式,即告诉后便可由速裁庭直接开庭审理或裁判,不受法定送达方式和期限的限制。

201056午,吴先生拿到法院转交的2200赔偿款时激动地说:“没想到案子立案到5小时法院就把赔偿款给了我这下老母亲看病的钱有着落了,法官办案效率真高,太谢谢啦!”

吴先生一名安徽来锡打工人员,20104发生了交通事故还受了伤。偏偏此时,老家的母亲病重住院急待手术治疗,吴先生辞去了工作准备返乡,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滨湖法院,想早点了结交通事故拿点赔偿款回乡。

立案庭的法官看到吴先生腿脚还有些不方便,案件标的又小,决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争取一次性将纠纷解决。下午便通知了车主和保险公司到法院调解此事,经过调解三方同意以8000元了结,其中保险公司承担5000元,车主承担3000元。但车主提出他已经先支付给吴先生5800元,如此一来,吴先生还应该拿出2800元返还给车主。考虑到吴先生已辞去工作,根本拿不出钱,而保险公司赔偿款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法院帐法官随即与车主进行了沟通最终车主同意采取变通的方法,再次垫付2200元,凑足8000元,今后保险公司赔偿5000元直接给付车主。车主当场支付2200元。

为保证道交审判“快速路”的畅通,滨湖法院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四前置措施一是鉴定前置。出台《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流程管理规范》,从诉讼程序上对接。明确道交案件凡需司法鉴定的,充分征询当事人意见后,暂立案,由立案庭先启动鉴定程序鉴定结束后再立案审理。改变以往案件分散送鉴的情形,由立案员统一收取材料后直接送鉴,确保立案与鉴定环节灵活畅通无阻,大大缩短材料交接时间;二是沟通前置建立了保险公司代理人联系网在诉前调解鉴定阶段,将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代理人备案,预先在法律适用上进行沟通与协调,特别是在事故责任认定、城镇居民标准、误工期限确定、伤残等级的确定等易产生争议之处。鉴定结束第一时间把鉴定报告送达当事双方,指导原告修正赔偿数额,提出合理诉请,再组织调解或开庭,大大提高审判效率;三是释明前置。每一起道交案件在立案时都增加管辖建议,从有利于案件的保全、审理和执行的角度建议当事人选择适当的诉讼管辖法院对部分生活困难、受害人无力提供担保进行保全的,告知有条件地放宽保全担保标准,并简化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当事人只需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即可四是保全前置。每起道交案件的保全都做到“四查”:即向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向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确保当事人权益。

鉴定、调解、立案、送达、保全内部各环节有机一体,加强衔接和配合,许多案件都可以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当天执结至8月下旬,该院利用审判“快速路”速裁道交纠纷案件219件,平均审限仅为18.93天,调撤率84.47%,自动履行率91%。该院分管立案庭的龚明辉院长表示“滨湖法院要把注重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上,转化为具体行动,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使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到满意。”

 

            

来源:无锡滨湖法院
责任编辑:龚甬钰、姚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