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国家政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
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中央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改革任务,在2009年完成5项的基础上,又完成量刑规范化和审理程序改革、执行制度改革等5项任务;按照“三五”改革纲要的要求,完善了刑事证据制度,健全了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特别是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设立专门法庭或合议庭,建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
今年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巩固改革成果、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好中央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大力推进“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是今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首要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坚持“把握方向、立足国情、依法推进、确保公正”的原则,在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绝不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这是深化司法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和方向,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今年司法改革的任务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能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关系到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整个中央司法改革工作的进程。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使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人民。在深化改革中,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的支持,多做沟通协调工作,凝聚力量、集思广益,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改革方案符合国情,顺应民意;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对改革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时间表,做到成熟一项,完成一项。
各级人民法院还应认识到,出台改革措施,只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关键还是要抓好落实。每一项改革成果,都是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争取支持,花费很大心血完成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要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抓落实,重在检查督促。要沉下身子切实提高执行力,对照改革项目,逐一梳理、逐一检查,没有落实的抓紧落实,落实不好的抓紧完善,拿出实实在在的招数来,真正把文件规定变成具体行动,把改革方案转化为改革成果,努力使各项改革成果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http://rmfyb.chinacourt.cn/paper/html/2011-01/10/content_2123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