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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安法院执行局法官为工人发放拖欠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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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2-28 09:31:01 打印 字号: | |

 

200910月,无锡市某公司的十名职工因拖欠工资和内部退养生活费纠纷,将自己的单位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十名职工于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何才能将申请人的血汗钱执行回来呢?经调查,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处于濒临破产的状况,如不及时执行,恐怕申请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和实现。承办法官迟丽军等人冒着严寒,一早在银行等开门营业,扣划到了被执行人部分存款。承办法官华玲等人,积极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组织多方协调和督促,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剩余欠款。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