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一修正草案使得公益诉讼有望获得立法支持。2008年6月,无锡中院成立全国第二家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在全国先行试水公益诉讼,取得了积极成效。2009年9月,无锡中院环保庭审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阴集装箱有限公司案,被称为“公益诉讼第一案”。
近日,《人民日报》策划推出“关注·聚焦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报道”,无锡中院宣传处积极推荐并主动沟通。12月21日,《人民日报》第18版“法制建设”专版刊发文章“公益诉讼 大门轻启”,图文重点介绍无锡环保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探索,并同版刊发中院环保庭庭长赵卫民署名评论“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呼唤放开原告资格”,这一宣传是对中院环保公益诉讼实践成效的积极肯定,充分彰显无锡中院司法审判创新为我国立法完善提供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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