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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公开”全力推进“阳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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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F 戚志华  发布时间:2012-06-04 10:08:54 打印 字号: | |

  记者从江苏法院在徐州召开的执行公开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作为2012年省院党组确定的落实“三五改革”项目,深化司法公开的重点工作之一,江苏全省法院执行条线将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实现执行大厅面向社会公开、执行信息互联网公开、“非信个人、企业”名单公开,以“三公开”引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阳光运行。

 

  据悉,自6月开始我省推广徐州地区“一站式”执行公开服务大厅做法,搭建专门的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执行工作。9月底前,全省三级法院将全部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辟专门的执行窗口,有条件的法院将建立执行大厅。执行大厅与执行窗口面向社会公示执行流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进行执行督促,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咨询,方便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约见法官、了解执行进程。各级法院将根据被执行人初次谈话、拒不履行、暴力阻碍执行等不同情况在执行大厅分类设置谈话室,对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全力营造公开、规范、严肃的执行氛围。

 

  20119月,省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关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推进互联网执行听证直播的实施意见》两个规范性意见,对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和互联网执行听证直播“两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经过认真审查筛选,2011年审结并生效的异议、复议案件裁定书共计51件已全部上网。2012年的执行复议案件已做到了即时作出裁定,同步审查,同步上网。2012年将加大力度,于今年8月之前全面实施“两项工作”。今年4月,徐州法院尝试在互联网站建立执行案件互动平台。在这一互动平台,执行法官以执行日志形式把案件执行过程原原本本反馈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官的建议和要求,则可以通过网上留言形式反馈,从而以互动达互信,以加深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现场会透露,6月底之前,全省法院将在执行未结案件中,分类出一般失信案件和严重失信案件,在江苏政务信息网上开辟独立窗口予以公布,起到执行曝光作用。年底之前将建立执行未结案件信息强制适用制度,工商管理部门、银行系统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会以这些失信信息作为被执行人信用等级认定、贷款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依据。全省法院年底之前将与工商管理部门联手构建执行惩戒机制,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名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信用等级分类评定依据,从而对诚信缺失人员、企业的经营与社会活动形成有效限制。年底之前将与公安机关构建执行联动网络化机制,更有效帮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下落、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办理被执行人边控措施。目前,省法院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建立的江苏司法查控系统银行子系统已完成除电子签章设备外的设备采购和系统调试,该系统自6月起将在全省范围适用。

来源:江苏法制报
责任编辑:朱?F 戚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