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昨日召开推进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全员能动执行机制、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机制“两项机制建设”,着力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努力构建执行工作科学运行新机制,全力提升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做主题报告,省法院副院长褚红军主持会议。
公丕祥指出,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权的本质要求比其他司法权更加主动和积极,执行工作理应在能动司法的实践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推进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将有利于使执行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促使大量案件主动、如期、全面履行,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集中体现了能动司法的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的特征要求,是执行工作践行能动司法的有益探索,主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会议提出,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真正提高执行效率,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充分实现,关键在于抓落实。全省各级法院要把“两项机制建设”纳入法院工作重要部署,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总结推广了徐州泉山区法院和无锡中院执行工作机制建设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