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从依法服务大局、司法审判工作、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和优化司法环境八个方面,通报了全省法院十七大以来的五年主要工作成就。周继业称,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工作取得历史性进步的五年。
据周继业介绍,五年来,省法院围绕依法服务“三保”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先后出台司法文件,指导全省法院扎实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
全省各地法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落实司法保障措施。连云港、盐城、南通法院加大司法工作力度,促进沿海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南京法院为办好第二届青奥会提供司法保障,建邺区法院设立青奥(亚青)法庭;苏州、无锡、镇江、泰州、宿迁等地法院加强对小微型企业的司法保护,常熟市法院作为小微型企业服务群体代表获得“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47196件,审执结4033434件。其中,2011年受理案件988665件,审执结943650件,比2007年分别增长了41.1%和45.1%。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始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持续处于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
与此相反,五年来,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1年全省涉诉信访总量比2007年下降了80.83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底,全省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结率达96.28%。在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共评查各类案件13621件,化解涉诉矛盾纠纷13349件,化解率为98%。江苏法院的清案评查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在过去5年中,江苏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也频出经验。全省法院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就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王胜俊院长的批示肯定,并转发全国法院;总结推广苏州法院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工作经验,全省人民法庭共与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及843个公安派出所、754个司法所、249个交警队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的联动机制;全省各级法院全部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人民法庭、乡镇、社区、大型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站1109个。省法院在全省创建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行政审判的“海安样本”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11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