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特别关注
探索行政案件“两区分离”
江苏高院邀请专家为集中管辖建言献策
分享到: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4-06-09 09:23:56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娄银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组织召开行政案件“两区分离”(“两区分离”,即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和被告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的行政区划相分离)集中管辖专家论证会,邀请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出席论证。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江苏高院2013年确定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两区分离”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据介绍,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法院和如东县人民法院试点后,在行政案件受理、审理方面出现显著变化,破除了制约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的无形束缚,行政案件受理量同比大幅增加。各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审判的权威得到了明显提升。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这一举措抓住了制约行政审判发展和制约行政审判功能有效发挥的关键环节,为下一阶段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同时,专家们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一是司法改革要把提升行政审判人员的素质放到重要位置,行政法官树立坚强的法治信念,具备独立的司法品德;二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改革要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化,必须保障司法改革措施能够具有连贯性,能够得到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要强化对试点法院行政审判资源的配置,增强审判力量,提升行政审判的司法能力,必要时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用以提供咨询意见;四是改革试点要注重探索总结出一整套行之有效、可供借鉴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便于其他法院学习借鉴;五是注重降低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新机制下探索便民、利民的新方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娄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