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无锡中院近日下发通知,就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再次提出三项要求。
进一步加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坚决刹住“四风”,不断增强干警反腐倡廉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法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为民”要求,从思想和行动上严格约束自己。
进一步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构建起节假日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真正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无锡中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