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与滨湖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该院副院长徐振华、唐锡铭,检察院副检察长丁宏伟,公安分局政委赵宏等出席会议。
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刑罚公正、均衡,及时惩罚犯罪的有力举措。此次该院与区公安、检察机关共同签订该份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适用原则、具体条件、公检法各家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三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