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无锡法院两环保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公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2-02 14:23: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市法院审理的两起环保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1期采用公布,这也是继今年7月份最高院公布9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后,无锡法院环保审判再次获得的殊荣。

  这两起案例分别为2009年中院环保庭一审的“朱正茂、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2012年滨湖法院环保合议庭审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前者是无锡法院成立专门环保审判机构以来审理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誉为“中国NGO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第一案”,公益诉讼“破冰之举”,被选录为江苏省高院公报案件,当年度江苏法院“十大民生案件”和全国“十大法制新闻案件”,并在中央电视台2009年度“法治的力量”栏目中作为资料片选用;后者审理后即被《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并被列入2012年度江苏法院“十大民生案件”、2013年度“十大典型案件”,2014年3月20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两会后向社会公布的第二批共计11起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例之一。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