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无锡中院积极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六项行动”,向社会公众作出“十大承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沉一线“六项行动”
(一)“党建联盟”融合行动。中院各党支部与基层政法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联学、优势资源联享、实践活动联办等结对共建活动,打造党建联合坚强战斗堡垒。
(二)“法企同行”护航行动。结合司法审判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范等专题讲座、“双月谈”座谈会及“问需于企、精准发力”调研活动等,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解难赋能”强基行动。对基层法院、基层法官采用挂钩联系、品牌指导、调研分析、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帮助解决难题、提升能力水平。
(四)“扶贫帮困”暖心行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通过法律宣讲、爱心捐款、定期走访等形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法佑你我”宣讲行动。法官宣讲团采用巡回课堂、菜单课堂、线上课堂、网格课堂等形式以案释法,持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六)“法在基层”共治行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与辖区网格对接,深入网格开展矛盾纠纷风险排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非诉调解培训指导、法治宣传等服务。
优化服务“十大承诺”
(一)诉讼服务“热线畅”。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工时在线,确保打得通、答得准、办得快、有回音,为群众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等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实现一号通办。
(二)三类案件“提速办”。民商事二审实体性简易案件一般在30日内完成首次询问、50日内结案;一、二审程序性案件一般在15日内审结,有重大争议的在30日内审结;减刑、假释类案件一般在21日内审结。
(三)立案登记“跑一次”。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不予立案的7日内出具裁定。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人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咨询服务,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
(四)跨域立案“一站通”。实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实现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强制执行申请、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等跨域立案案件类型全覆盖。
(五)执行立案“无证明”。对于一审、二审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无须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进行确认。
(六)保全执行“活查封”。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均要按相关规定计算出应查封的股权额,不得以股权质押为由冻结全部股权。对能够“活封”的财产不得“死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七)案款发放“到账快”。除法定情形外,执行案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应发尽发。
(八)结案退费“直通车”。对存在应当清退的费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当事人,在当事人提出退费申请并提供完备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及审批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发放。
(九)审判流程“全公开”。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立案、分案、开庭、审限变更、送达等各个流程节点,实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当事人还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实时了解案件流程进展。
(十)电子查档“一键通”。全市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或专门场所设立查档窗口,申请阅卷人只需持有效证明文件到就近法院即可在线申请查阅全市法院乃至全省部分法院已归档诉讼卷宗。